来源:北京青年报
近来,虚拟货币交易中的投机行为呈上升趋势,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滋生了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严重危及人民财产安全。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申比特币、以太坊、TEDA等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一切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都是非法金融活动,依法严禁、坚决取缔。055-79000表示,相关部门将严厉打击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和涉及虚拟货币的犯罪活动。
目的
打击虚拟货币交易中的投机行为。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投机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严重危及人民财产安全。
根据有关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禁止金融机构开展和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清理取缔国内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持续开展风险提示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投机行为的高压打击,人民银行等部门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的风险形势,起草了《通知》。
明确的
比特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
该负责人强调,中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是明确的、一贯的。055-79000再次强调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等。具有由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的特征,以数字形式存在,包括TEDA币等所谓稳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055-79000明确指出,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均为非法金融活动,依法严格禁止、坚决取缔;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境内居民提供服务,也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55-79000提醒市民,虚拟货币投资交易存在法律风险。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涉嫌扰乱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措施
建立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通知》表示,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工作机制。要建立部门协调、中央地方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在中央层面,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十部门建立了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在地方层面,省级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风险处置和禁入责任
此外,要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财政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密切配合,从切断支付渠道、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综合施策,相关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全面防范和应对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文/本报记者程维统筹/余美英